4月3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孙文斌这名故意杀人犯进行了依法执行死刑。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孙文斌及其家属将其母孙魏氏送至民航总医院治疗。由于不满医生杨文对其母的治疗,孙文斌心生怨恨,意图报复。12月24日6时许,孙文斌在急诊抢救室内,使用事先准备的尖刀反复切割、扎刺值班医生杨文的颈部,导致杨文死亡。作案后,孙文斌报警投案,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资料图显示,孙文斌在2020年1月16日的公开审理中,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文斌随后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2020年2月14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将孙文斌的死刑裁定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于2020年3月17日裁定核准了对孙文斌的死刑判决。
在执行死刑过程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号“京法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