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入狱服刑的骗局
警惕“找关系”的诈骗
真相揭示,拒绝行贿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李四因涉罪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李四因犯开设赌场罪被丰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决生效之日执行刑罚。
李四不愿接受监禁,希望通过改变判决为缓刑。经人介绍,张三声称只需7.5万元就能改判缓刑。李四轻信,转账7万元,并约定余款待事成后支付。张三收到钱后,用于还债和日常开销。
判决生效后,李四入狱,方知受骗。经过多次追讨,仅追回4.5万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
丰城市人民法院认定,张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李四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
张三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属于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其家属代为赔偿李四部分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张三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张三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例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司法机关办案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不会以任何理由收取“好处费”。
警惕自称“有关系”并索要费用的行为,这些均为诈骗!
遵守法律,尊重司法公正,树立正确的诉讼理念和司法理念。
切勿轻信诈骗,保护个人财产和权益。
来源:综合丰城市法院
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