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确实没想到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陈超在收到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通知后非常吃惊,他立即下架了违法的宣传页面,并在当天提交了整改报告。
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企业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因此并未给予处罚。随后,监管人员上门对员工进行了培训,并在企业设立了消费者维权服务站。“监管部门从源头上帮助我们避免广告违法行为,并与我们共同为消费者提供服务。”陈超表示。
据了解,该公司是国内知名蓄电池企业的子公司,2015年落户光谷,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成为行业内的佼佼者。
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执法经验,今年对“首违不罚清单”进行了动态更新,扩大了清单的覆盖范围。
2024版的“首违不罚清单”在总结全国市场监管领域常见不予处罚事项的基础上,结合湖北省地方性法规及执法实践,不罚范围由37个事项扩大至106个事项,覆盖广告、食品、网络交易、知识产权、计量、产品质量等13个重点领域。
该清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这是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的改革举措,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让经营主体感受到有温度的营商氛围。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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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列举了106项不罚事项
清单以列举的方式展示了106项不罚事项,并对适用情形、适用条件、适用程序进行详细阐释,统一行政裁量权的行使,确保清单的实效性。
例如,电子商务经营者未按规定公示证照信息或者链接标识,在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情况下可以不予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清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同时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
此外,清单还降低了违法的负面影响。在免除了经营主体因违法行为导致的罚款同时,无须对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避免了行政处罚对经营主体声誉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