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广东深圳一写真店拍摄写真时,被诱导拍摄私密写真,并被摄影师触碰胸部、背部、肚子等私密处。该网友还展示了与写真店沟通的聊天记录,店家竟以“引导动作”为由,认为触碰身体是合理的,反问:“是不是我走路,不小心碰到您一下,都算猥亵呢?”
对此,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进行了法律解读:
问题一:写真店摄影师侵犯了女客户的什么权益?
- 隐私权: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摄影师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女客户的隐私权。
- 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身体及身体组成部分的权利。摄影师触碰女客户的私密部位,侵犯了女客户的身体权。
- 名誉权:虽然当前案例中未提及名誉权受损的情况,但如果行为导致女客户的名誉受损,也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问题二:客户如何正确维权,写真店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保留证据:客户应立即停止拍摄,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视频、照片、聊天记录、收据等。
- 报警处理:立即报警并向警方陈述事件经过,警方将依法调查并采取法律措施。
- 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写真店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
- 寻求法律帮助:如认为权益严重受损,可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权。
写真店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存在疏忽或不当行为。如果写真店在招聘、培训和管理摄影师方面存在疏忽,导致摄影师侵犯了客户权益,写真店应承担相应责任,如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
客户在遇到写真店摄影师侵犯权益时,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权,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同时,写真店也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摄影师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李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