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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广告牌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该事故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户外招牌设施管理责任人未尽管理义务,长期缺乏运行管理,政府有关部门未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导致安全隐患长期未得到整治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7月22日21时59分,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156号金康园综合楼一楼5家商铺户外招牌设施坠落,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68.7万元。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随后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昆明市人民政府将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经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取样、实测,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试验、模拟计算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被认定为:户外招牌外挑尺寸过长,导致荷载增大,钢架支座及锚固螺栓长期处于抗拔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附近,在风荷载及落水振动长期作用下,施工不规范的第二、第五锚固点锚栓松动形成间隙,螺栓锈胀,造成受力破坏并持续恶化,最终丧失抗拔能力,导致户外招牌倾覆坠落。

调查报告揭示了事故背后的问题:有关单位(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了事,多次错过排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的时机,长期忽视对户外招牌设施的安全监管。联盟街道城管中队巡查检查走过场,基层工作落实中存在问题,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在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都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基层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

此外,房屋产权人刘泽民和房屋管理人徐健峰涉嫌犯罪,相关问题线索及材料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他们在整个过程中,未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能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

对于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交昆明市纪委市监委昆明盘龙临街商铺“7·22”较大户外招牌坠落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点击文末“附件”下载《昆明盘龙临街商铺“7·22”较大户外招牌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原文。

来源:云南网、昆明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责任编辑:罗秋旭 责任校对:陈思帆 主编:严云 终审: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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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乔垂达
    2024年11月28日 00:45:40
    对此次昆明广告牌坠落事故,我认为应当加强对城市户外设施的定期维护和管理。
  • 宿晨璟
    2024年11月28日 00:48:53
    对此事故的调查报告公布,引发公众对安全问题的深思与关注。
  • 原希嘉
    2024年12月20日 13:00:55
    公众期待通过全面深入调查明确责任,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娄蕾璎
    2024年12月20日 13:04:18
    这是一次让人震惊的事故,但希望报告能推动相关部门对广告牌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和改进。
  • 汤欣钰
    2024年12月20日 13:07:02
    这是一次极其严重的事故,提醒我们需要更加强有力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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