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23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金山区检察院)的消息,近日,法院以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陈先生是一位私家车车主,2024年5月,他在社交平台上浏览到一条广告,声称可以快速帮助车主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陈先生与客服取得联系后,被告知自己的轿车没有营运资质,无法直接在平台上通过审核。不过,客服告诉他只需支付150元的审核费,就能帮助他轻松注册。
陈先生按照客服的指示,提供了行驶证、驾驶证照片以及手机验证码。第二天,他收到了网约车平台的确认短信,开始接单。但令他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天,他的账号就被平台封禁,并且有民警联系他,告知其行驶证存在“变造”的情况,需要配合调查。这时,陈先生才意识到,原来自己找到的“代办”服务是假的,所谓的“一条龙”注册,其实是许某从事的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非法生意。
许某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者。在与客户沟通中,他了解到部分网约车平台不接受私家车作为网约车,因此行驶证无法通过平台审核。但仍有大量私家车车主有这一需求。为了抓住这一“商机”,许某结识了擅长修图的“上家”(已另案处理),对方可以通过“P图”技术,将客户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车辆所有人等信息修改成符合平台规定的标准。随后,许某安排员工(已另案处理)在网上发布招募网约车司机的广告,声称可以帮助私家车车主通过平台审核完成注册。短短3个月内,许某变造了行驶证490余张,而陈先生的账号只是其中之一。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许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于2024年11月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澎湃新闻 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