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属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招聘28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隆阳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2023年—2025年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受毕业年限及未就业限制。
(二)学历要求为一本及以上的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报考人员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三)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品行;
-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
-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 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 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不符合我市服务期规定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11月20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网页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健康隆阳”微信公众号和相关用人单位网站转载。
(二)报名、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确定签约对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具体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公告内容。
六、人员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者放弃或不符合要求导致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各项表格,不得缺项或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 隆阳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 隆阳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李美兰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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