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一般的年度计算方式,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计算是从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也就是说,2021年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是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通知规定,在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审批。但请注意,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且单位缴存比例与个人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具体来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而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相比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分别提高了435元和120元。
那么,缴存职工该如何计算自己缴纳的公积金额度呢?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按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计算,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为666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334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本市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新增了社保申报渠道。在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7月25日期间,所有缴存单位都可以通过市人社局网站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同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依然照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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