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婚姻法全文由六章五十一条组成,包含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等。第一章总则中规定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如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并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条明确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等行为。
第二章结婚中规定了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并列举了禁止结婚的情形,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同时,也规定了结婚登记的程序,以及婚姻无效的情形,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等。
第三章家庭关系详细说明了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以及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此外,还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同时也列出了夫妻一方的财产情形,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费用等。同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第四章离婚中规定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以及一方要求离婚时的处理程序。同时,也规定了离婚时子女和财产的处理,如离婚后子女由谁直接抚养、一方应负担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问题。此外,还规定了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中,明确了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并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诉。同时,对遗弃家庭成员和重婚等行为也做了相应规定。
第六章附则中,说明了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并规定了该法的施行日期,同时废止了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整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为中国的婚姻家庭关系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确保了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和和谐。